核心摘要
- 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发布意见,要求 MiCA 授权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停止向欧盟客户提供涉及非 MiCA 合规稳定币的服务。
- 存量敞口须在 3 个月内、最迟 2027 年 1 月 8 日前清理完毕;期间仅允许清算、兑换、提取、转移与保管等有序退出服务。
- 适用范围从原先的「向公众提供或准入交易」扩展至 MiCA 涵盖的全部十类加密资产服务,包括交易平台运营、兑换、订单执行、托管与投资组合管理。
- 仅作风险提示或客户确认不足以替代 MiCA 要求的发行人保护;ESMA 依据 MiCA 第 66(1) 条「客户最佳利益」义务加以论证。
- 意见主要面向各成员国国家主管机构(NCA),实际时间表取决于各国监管执行节奏;其本身不构成对所有非 MiCA 稳定币的全面禁令。
📑 文章目录
- 事件概述 — 主体、时间与核心动作
- 适用范围与受限服务 — 从交易到全链条
- 对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影响 — 合规义务与实际后果
- 常见问题(FAQ)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基金合规团队原创。艾盈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专注传统及加密基金架构与离岸合规。转载需授权。
导语:欧洲监管机构正为非 MiCA 合规稳定币在受监管加密服务中的存续设定明确的倒计时。2026 年 10 月 8 日,ESMA 发布意见,将此前原则性的合规期待转化为带有硬性截止日的监管预期,直接影响所有在欧盟持牌运营加密资产服务的机构与其客户。
事件概述
主体与背景
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是欧盟层面的证券监管协调机构。其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发布的意见,针对的是资产参照型代币(ART)与电子货币代币(EMT)中不符合《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框架》(MiCA)要求的品种——即所谓「非 MiCA 合规稳定币」。意见要求,依据 MiCA 获得授权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应当停止向欧盟客户提供与上述代币相关的服务。
关键时间节点与法律基础
ESMA 要求各成员国国家主管机构(NCA)督促市场在尽可能早的时点上化解存量敞口,且不得晚于意见发布后三个月,即 2027 年 1 月 8 日。这一安排建立在 MiCA 第 66(1) 条关于服务商须以诚实、公平及专业态度维护客户最佳利益的义务之上。ESMA 认为,涉及未授权稳定币的服务会使用户暴露于缺失发行人保护的风险,而这是交易平台自身无法纠正的。
适用范围与受限服务
从「准入交易」到全链条服务
本次意见较 2025 年 1 月的指导意见明显扩围。彼时重点在于可能构成「向公众提供」或「准入交易」的服务;而 2026 年 10 月的版本将监管视野覆盖至 MiCA 项下全部十类加密资产服务,包括交易平台运营、加密与法币或加密与加密的兑换、订单执行、代币配售、订单接收与传递、投资顾问、转账、托管与行政管理,以及投资组合管理——无论这些服务是单独提供还是组合提供。
哪些活动被允许?
ESMA 并未要求对所有存量持仓「一刀切」立即冻结。各 NCA 可允许有限的服务,以帮助既有客户有序退出,包括清算、兑换、提取、转移与保管。但此类活动必须是临时性的、基于风险的,并受到密切监督;买入、新增交易活动、推广与主动分销则须停止。换言之,监管留出一扇单向的退出门,而非让客户继续交易的场所。
| 对比维度 | 2025 年 1 月指导意见 | 2026 年 10 月意见 |
|---|---|---|
| 适用服务 | 聚焦「向公众提供」或「准入交易」 | 覆盖 MiCA 全部十类 CASP 服务 |
| 硬性截止日 | 未设具体大限,目标为 2025 年一季度末 | 存量敞口须于 2027 年 1 月 8 日前清退 |
| 风险提示效力 | 未明确排除披露替代 | 披露/客户确认不得替代 MiCA 发行人保护 |
| 退出期服务 | 原则性表述 | 明确限定清算/兑换/提取/转移/保管 |
对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对基金管理人的合规义务
对于在欧盟持牌、或向欧盟客户提供服务的管理人而言,核心动作是建立技术、合同与组织层面的控制,防止客户获取或增持非 MiCA 合规稳定币。这意味着交易平台的代币上线清单、兑换路由、以及组合管理系统的再平衡逻辑都需进行合规映射。基金管理人应将受监管服务与非受监管持有区分对待,并准备存量敞口的识别与报告口径。
对投资者的实际影响
对投资者而言,最直接的变化是买入与增持通道收紧,而既有持仓仍可在退出期内卖出、兑换或提取。需要留意的是,意见的约束力主要通过各 NCA 传导,实际执行节奏在不同成员国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同时,该意见并不禁止在受监管加密服务之外持有相关代币。
为何仅靠风险提示不足以合规?
披露无法补位的监管逻辑
ESMA 在意见中明确指出,警告语或客户确认书不能替代 MiCA 所要求的发行人保护,因为用户仍将暴露于不符合规则的资产之中。其底层逻辑在于:交易平台可以加挂提示横幅,却无法凭空补足缺失的发行人授权、储备与赎回机制。对于基金管理人,这意味着合规重心应从「告知风险」转向「切断新增敞口通道」——这是技术控制与流程改造的命题,而非披露话术的命题。
常见问题(FAQ)
这是否意味着欧盟全面禁止持有非 MiCA 合规稳定币?
并非如此。该意见主要约束 MiCA 授权的 CASP 所提供的受监管服务,并指导各 NCA 如何监督相关机构;其本身不是对所有非 MiCA 稳定币的全面禁令,也不禁止在受监管加密服务之外持有这些代币。
存量持仓的投资者必须在 1 月 8 日前卖出吗?
不必强制卖出。在退出期内,清算、兑换、提取、转移与保管等帮助客户有序离场的服务仍可被允许,且由各 NCA 基于风险监督实施;1 月 8 日是监管清理存量敞口的截止日,而非对每一位持有者的强制抛售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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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ESMA 官方新闻稿: supervisory expectations on services related to unauthorised stablecoins(2026-10-08)
- ESMA 意见原文 PDF(ESMA75-113276571-1742,2026-10-08)
- Cointelegraph:ESMA gives crypto firms 3 months to exit non-compliant stablecoins(2026-10-08)
初版日期:2026-10-08 | 最后更新:2026-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