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FinCEN 等五部门依据 GENIUS Act 提出 31 CFR Part 1033 稳定币发行人客户识别(CIP)拟议规则,区块链协会主张将 KYC 义务限定于发行、赎回等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点对点转账不延伸发行人识别。本文解析该边界对加密基金管理人托管、赎回与稳定币结算的合规影响。
Tag Archives: 加密合规
OFAC于2026年6月2日展开Economic Fury行动,将伊朗四大数字资产交易所(Nobitex、Wallex、Bitpin、Ramzinex)及四名高管列入SDN清单。美国迄今已冻结约10亿美元伊朗加密货币。本文从法律框架、次级制裁风险、Stablecoin冻结实操和基金合规清单四个维度分析对加密基金管理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