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欧洲议会(MEPs)于 10 月 8 日通过一项不具约束力的决议,呼吁欧盟委员会在即将出台的首份反腐败战略中,处理与加密资产、不透明所有权结构及数字工具相关的腐败风险。
- 决议同时要求加强犯罪所得的追踪、冻结、没收与追回力度,并推动更统一的利益冲突规则、游说规则与政治献金规则。
- 欧盟委员会计划在 2026 年底前正式通过首份反腐败战略,该战略旨在补强已于 5 月生效的欧盟反腐败指令。
- 反腐败指令统一了腐败犯罪的定义与各成员国的最低刑罚,而加密资产的匿名性与跨境流动性使其成为新规的重点关切对象之一。
- 对以开曼 ELP、香港 OFC 设立、并对接欧盟交易对手的加密基金管理人而言,欧盟交易对手的合规状态核查需再添一层反腐与受益所有权维度。
📑 文章目录
- 事件概述 — 谁在倡议、具体诉求与时间表
- 与 MiCA 的关系 — 反腐议程如何补强现有监管框架
- 这对加密基金管理人意味着什么?
- 常见问题(FAQ)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基金合规团队原创。艾盈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专注传统及加密基金架构与离岸合规。转载需授权。
当加密资产从「创新议题」滑入「反腐议题」,监管叙事的重心正在发生微妙位移。10 月 8 日,欧洲议会议员(MEPs)通过一项不具约束力的决议,明确敦促欧盟委员会在其首份反腐败战略中纳入与加密资产、不透明所有权结构及数字工具相关的腐败风险。对管理离岸结构、却深度参与欧盟市场的加密基金管理人而言,这一议程虽尚处政策倡议阶段,却预示着交易对手尽职调查即将新增一项不可回避的维度。
事件概述
谁在倡议,诉求是什么
根据 欧洲议会 10 月 8 日通过的决议,议员们要求欧盟委员会在其即将出台的反腐败战略中,正视加密资产带来的腐败风险敞口——这包括借助数字工具隐匿非法所得、利用不透明的所有权结构掩盖资金流向等情形。除加密资产专项外,决议还呼吁加强犯罪所得的追踪、冻结、没收与追回机制,并推动更统一的利益冲突、游说与政治献金规则,同时强化对吹哨人与调查记者的保护。
时间表与法律基础
欧盟委员会计划在 2026 年底前正式通过首份反腐败战略。该战略并非凭空而立:其法律基础是已于 5 月生效的欧盟反腐败指令,该指令统一了各成员国对腐败犯罪的定义与最低刑罚。换言之,反腐议程是在既有Directive之上,针对数字时代新风险敞口的「补强」而非「另起炉灶」。决议本身不具约束力,但其政策信号将影响后续立法与执法优先级。
与 MiCA 的关系:反腐议程如何补强现有框架
从市场准入到资金溯源
加密基金管理人熟悉的 MiCA(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主要解决市场准入与审慎监管问题——如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的授权、稳定币的发行约束等。而本次反腐议程切入的是另一层面: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与受益所有权的透明度。两者互补而非重叠。当 MiCA 已迫使大量未授权 CASP 退出欧盟市场后,反腐框架将进一步追问「已持牌主体的资金与所有权是否干净」,实质抬高了合规的交易对手筛选标准。
受益所有权成为新焦点
决议特别关注「不透明所有权结构」,这与反洗钱(AML)语境下的受益所有权(UBO)披露高度契合。对基金管理人而言,此前在对接欧盟交易对手时,重点核查的是其 MiCA 授权状态;未来同样的核查清单上,还需加入受益所有权结构的可验证性与政治敏感人物的关联排查。这一变化与 MiCA 执法阶段各成员国主管当局(NCA)执法不一致的现实叠加,将放大合规判断的复杂度。
这对加密基金管理人意味着什么?
离岸基金如何调整交易对手尽调
以 开曼 ELP 或 香港 OFC 设立、并在欧洲设有运营实体或交易对手关系的加密基金,应主动将反腐维度嵌入现有的 MiCA 合规映射表。具体可作三步调整:其一,在核查 CASP 授权状态之外,补充对交易对手受益所有权结构的文件要求;其二,关注欧盟委员会 2026 年底前反腐战略的文本落地,预判其是否将引致 MiCA 框架的修订;其三,对经手政治献金、公共采购等敏感场景的欧盟交易对手,提高风险评级并保留审查痕迹。反腐议程虽处倡议阶段,但其与 MiCA 执法已启动的格局叠加,意味着合规准备的窗口正在缩短而非拉长。
常见问题(FAQ)
欧洲议会的这项决议,是否会立即改变基金管理人的合规义务?
不会立即改变。该决议不具约束力,且欧盟委员会的首份反腐败战略预计 2026 年底前才会通过。但其政策信号将影响后续立法优先级与 NCA 执法口径。基金管理人应将此视为「前瞻性合规信号」,提前将受益所有权与资金溯源核查纳入交易对手尽调框架,而非等待正式法规落地后再被动调整。
反腐议程与 MiCA 执法,对基金选择欧盟交易对手有什么叠加影响?
MiCA 执法阶段已使约 92% 的欧盟加密企业面临持证要求,可选项大幅收窄;反腐议程则进一步追问已持牌主体的资金来源与所有权透明度。两者叠加后,基金管理人核查交易对手时需同时确认其 MiCA 授权状态与受益所有权结构的可验证性,并在基金文件中保留相应审查记录,以应对未来可能的监管问询。
相关阅读:欧盟 MiCA 全面实施首周:21 家 EMT 发行商与超 270 家 CASP | MiCA 过渡期正式结束进入执法阶段:EBA 拟将罚款上限提至年营业额 12.5%
来源
- Cointelegraph — EU Lawmakers Push Crypto Onto Anti-Corruption Agenda(2026-10-08)
- European Parliament — Parliament’s priorities for the EU’s first anti-corruption strategy(2026-10-02 决议)
初版日期:2026-10-09 | 最后更新:2026-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