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CFTC 于 2026年7月13日通过最终规则(Final Rule),修订非清算互换(uncleared swaps)保证金要求,扩大货币市场基金(MMF)作为合格初始保证金抵押品的范围
- 核心变更:删除此前禁止从事逆回购/回购/证券借贷的 MMF 作为抵押品的限制条款——合格 MMF 数量从约 4 只跃升至约 72 只美国国债 MMF
- 同步推出种子基金(Seeded Funds)修正案:符合条件的种子基金在交易启动后最长 三年 内免于初始保证金交换要求
- 折减率表(haircut schedule)从动态加权平均法简化为静态三档(0.5%/2%/4%),规则于 8月17日生效
- 代币化 MMF 作为抵押品的使用场景显著拓宽——但美国审慎监管机构尚未同步修订,双重注册实体面临合规分歧
📑 文章目录
- 规则变更背景 — CFTC 保证金规则的修订原因与全球对齐背景
- 核心变更详解 — 合格抵押品扩容、种子基金三年宽免与折减率简化
- 对代币化 MMF 与加密基金的影响 — 从合规抵押品到代币化抵押品的基础设施升级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基金合规团队原创。艾盈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专注加密基金架构与离岸合规。转载需授权。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于 2026年7月13日通过了一项看似技术性、实则对代币化基金生态影响深远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修订了非清算互换的保证金要求,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大幅扩大了可作为合格初始保证金(Initial Margin, IM)抵押品的货币市场基金(MMF)范围——从此前的约 4 只跃升至约 72 只美国国债 MMF。对于正在探索代币化 MMF 作为抵押品使用的加密基金行业而言,这无异于一次基础设施层面的监管松绑(CFTC Press Release 9266-26,2026-07-13)。
规则变更背景:从行业诉求到监管响应
此前的制度瓶颈
CFTC 于 2016 年依据《商品交易法》(CEA)第 4s(e)条制定了非清算互换保证金规则(CFTC Margin Rule, 17 CFR Part 23)。在抵押品资格方面,规则允许互换交易商(swap dealers)和主要互换参与者(major swap participants)使用政府 MMF 份额作为 IM 抵押品,但附加了一项关键限制——”资产转让限制条款”(asset transfer restriction):若 MMF 的资产管理人通过证券借贷、回购协议(repo)、逆回购协议(reverse repo)或类似安排转移基金资产,则该 MMF 份额不具备合格抵押品资格(STB Law,2026-07-17)。
问题在于,几乎所有的美国政府 MMF 都参与逆回购交易——这是 SEC Rule 2a-7 下政府 MMF 的标准资产配置策略。美国金融研究办公室(Office of Financial Research)数据显示,截至 2025年10月,美国 MMF 在美国国债回购交易中的参与规模约为 1.7 万亿美元。逆回购本质上属于低风险操作(若借款方破产,MMF 可保留政府证券抵押品),但 CFTC 旧规则将其等同于高风险活动,导致约 68 只原本符合条件的政府 MMF 被排除在外。
全球对齐与行业推动
此次修订源于 CFTC 全球市场咨询委员会(GMAC)保证金要求小组委员会于 2020年5月提出的建议。该建议的核心逻辑是:CFTC 保证金规则应与 BCBS/IOSCO(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框架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和日本等司法管辖区的做法保持一致。这些司法管辖区均未对使用逆回购的政府 MMF 施加类似的抵押品资格限制。
核心变更:三项修正的全景解析
修正一:合格抵押品扩容(Eligible Collateral Amendment)
最终规则删除了 CFTC Regulation 23.156 中关于 MMF 资产转让限制的条款。这意味着,投资于美国国债及现金等价物(或可比主权证券)的政府 MMF——无论其是否从事逆回购、回购或证券借贷——均可作为非清算互换的 IM 抵押品。根据 2026年1月数据,合格 MMF 池从此前的约 4 只扩大至约 72 只美国国债 MMF(TradeInformer,2026-07-15)。但需注意,优先型 MMF(prime MMF,投资于公司或非政府证券)仍被排除在外——此前 MMF 危机的历史教训让 CFTC 在此保持了审慎。
修正二:种子基金三年免保证金期(Seeded Funds Amendment)
规则修订了”保证金关联方”(margin affiliate)的定义,使符合条件的种子基金(seeded funds)在交易启动后最长三年内,被视为无保证金关联方。这意味着在此期间,种子基金无需与覆盖互换实体(CSE)交换初始保证金(Federal Register,2026-07-17)。这一修正直接回应了小型初创基金的核心痛点:尽管单个种子基金的互换敞口可能很小,但由于会计合并规则将其与发起人实体视为关联方,其总体名义本金(AANA)往往因集团合并计算而超过 80 亿美元的实质互换敞口(MSE)门槛,被硬性拉入保证金交换要求。
修正三:折减率表简化(Haircut Schedule Amendment)
CFTC 将原有的动态加权平均到期期限(WAM)折减率方法替换为简化的静态三档折减率表——0.5%、2% 和 4%——适用于集合投资基金中可赎回证券的抵押品计价。这一变更大幅降低了操作复杂性和计算成本。
审慎监管机构未跟进:双重注册的合规分歧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的审慎监管机构(美联储、OCC、FDIC、FCA 和 FHFA)并未同步采纳平行修正案。这意味着同时受 CFTC 和审慎监管机构管辖的双重注册实体将面临合规分叉(bifurcation):在 CFTC 规则下可使用的扩大化 MMF 抵押品池,在审慎监管机构框架下可能仍然受限。这一分歧预计将成为下一步行业游说的重点。
代币化 MMF 与加密基金的机遇:合规抵押品基础设施升级
代币化 MMF 作为抵押品的场景拓宽
对于加密基金行业而言,CFTC 此次规则变更的意义远超传统衍生品市场。过去一年,代币化抵押品(tokenized collateral)的使用——无论是在非清算保证金场景还是在中央对手方(CCP)层面——已成为行业讨论的焦点。像 BlackRock 的 BUIDL 基金、Franklin Templeton 的 FOBXX(Benji)等代币化国债基金,本质上即是链上的政府 MMF 等价物。CFTC 将政府 MMF 的合格抵押品池扩大至 72 只,意味着代币化国债基金作为合规抵押品的制度障碍大幅降低。
对加密对冲基金的实操意义
加密对冲基金在参与利率互换和外汇互换(占 OTC 衍生品市场活动的大部分)时,此前面临的抵押品选择极为有限。CFTC 本次扩容后,基金管理人可使用更多类型的 MMF 份额(包括代币化版本)作为 IM 抵押品,从而释放更多高流动性资产用于策略部署。对于采用多策略架构的加密基金而言,这意味着抵押品管理效率的显著提升。
仍需注意的限制
不过,有三点限制需要加密基金管理人关注。其一,此次修订仅适用于非清算保证金(uncleared margin),对于中央清算的保证金(cleared margin)资格是另一回事——代币化 MMF 作为 CCP 抵押品的认可仍需时日。其二,优先型 MMF 仍被排除,这意味着大部分代币化 MMF 若底层资产包含公司证券,将无法受益于此次扩容。其三,审慎监管机构未同步修订,若基金交易对手方为受审慎监管的银行实体,合规分歧可能导致实操障碍。
常见问题(FAQ)
CFTC 规则变更对代币化国债基金(如 BUIDL、FOBXX)意味着什么?
代币化国债基金本质上属于链上的政府 MMF 等价物。CFTC 删除资产转让限制后,此类基金的合格抵押品地位获得制度性认可——只要其底层资产仅限于美国国债和现金等价物。这意味着加密基金可使用代币化国债基金份额作为非清算互换的初始保证金抵押品。
种子基金三年免保证金期对加密风投基金有何影响?
新设立的加密风投基金通常在启动期(seeding period)由发起人提供种子资本,由于会计合并规则,即使基金自身互换敞口很小,也可能因与发起人集团合并计算而被强制要求交换保证金。CFTC 的种子基金修正案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在最长三年内免于此要求,大幅降低初创加密基金的运营成本和合规复杂度。
相关阅读:Baillie Gifford BAGEY香港首只原生代币化基金全解析 | 花旗研究院《代币化2030》报告全解析:5.5万亿基准情景
来源
- CFTC — Press Release 9266-26: CFTC Approves Final Rule Amending Margin Requirements for Uncleared Swaps(2026-07-13)
- Ledger Insights — CFTC collateral rule change could boost tokenized MMF(2026-07-17)
- STB Law — CFTC Finalizes Amendments to Uncleared Swap Margin Rules(2026-07-17)
- TradeInformer — CFTC finalizes targeted uncleared-swaps margin relief(2026-07-15)
- Federal Register — Margin Requirements for Uncleared Swaps, Final Rule(2026-07-17)
初版日期:2026-07-18 | 最后更新:2026-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