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孟岩以「十问十答」解读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新规提案,该提案目前处于公示阶段
  • 落地路径为「公示 → 规则 → 审查 → 生效」,若顺利或于 2027 年上半年 落地。
  • Fundraising exemption 设 12 个月滚动融资限额:Tier1 年 2,000 万美元、Tier2 年 7,500 万美元;退出上限为本轮总额的 30%。
  • 提案未设早期出港时限与大户持币限制;反洗钱(AML)等现行法仍适用;若 CLARITY Act 通过则以其为准。
  • 对华人群体:大陆主体被封闭,海外可依当地法律参与——新加坡 大概率可行,香港 情况不明。
目录
  1. 提案处于什么状态?何时落地?
  2. Fundraising exemption 的融资限额与退出规则
  3. 对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与加密基金意味着什么?
  4. 华人如何参与?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基金合规团队原创,专注传统及加密基金架构与离岸合规。艾盈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TCSP)牌照,可提供基金设立、持牌架构与合规顾问服务。转载需授权。

一、提案处于什么状态?何时落地?

孟岩在吴说区块链刊发的长文中明确:《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目前只是 SEC 的提案,并非已生效规则。其推进路径为「公示 → 规则 → 审查 → 生效」,若过程顺利,预计 2027 年上半年 方能落地。换言之,距离成为可依赖的合规框架仍有相当长的窗口期。

一个关键判断是:该提案与此前「Token Safe Harbor」建议书、以及国会的 CLARITY Act 并非同一轨道。若 CLARITY Act 通过,其中内容若与 SEC 新规冲突,以 CLARITY Act 为准;若 CLARITY Act 搁浅,SEC 新规也不会因此失效,但监管框架未能整体更新,可能引入新一轮投机风险。

二、Fundraising exemption 的融资限额与退出规则

提案最受关注的,是其为合规代币融资开辟的 Fundraising exemption 通道。孟岩梳理的核心规则如下:

层级 12 个月滚动限额 投资人退出 合格投资人要求
Tier 1 2,000 万美元 ≤ 本轮总额 30% 无(但有投资上限)
Tier 2 7,500 万美元 ≤ 本轮总额 30% 无(但有投资上限)

值得注意的「未提及」事项:早期 Token Safe Harbor 曾建议 36 个月限时出港、并要求任一方持币不超过 20%,而这份 SEC 提案均未采纳。这意味着提案对「出港(exit / 功能化)」与大户持币更宽容,但也留下更多不确定性。

三、对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与加密基金意味着什么?

从基金合规视角,这份提案最大的信号是:SEC 正试图为「合规 ICO」提供制度出口。若最终落地,预计数年后会有相当比例的新创公司直接以 token 进行融资,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 的发行与流转将获得更清晰的规则底座。

加密基金 而言,这意味着两类机会:一是参与合规框架下的早期代币融资;二是配置于代币化证券基础设施。我们在 Securitize 纽交所上市后携 4 亿美元并购弹药库 一文中已分析,代币化证券基础设施正进入行业整合拐点。同时,应结合 加密基金 2025 Q3 合规全景:GENIUS Act、SEC 托管无行动函与 CLARITY Act 一并评估美国监管的全景走向。

四、华人如何参与?

孟岩的答复直截了当:大陆创业公司无法参与,建议不要起心动念;海外华人华侨可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创业与参与投资。新加坡 大概率可行,香港 情况不明。这与当前多地监管对证券型发行的审慎态度一致——基金管理人若考虑美元基金架构下的 token 融资,应优先评估 开曼(Cayman)新加坡(VCC) 等友好法域,并确认是否触及美国证券法的域外适用。

常见问题(FAQ)

Q1:这份提案一定会通过吗?

不会自动通过。它仍处于公示阶段,需走完「规则 → 审查 → 生效」流程,且可能受 CLARITY Act 立法结果影响,存在修订甚至搁浅的空间。

Q2:非合格投资人能否参与 Fundraising exemption?

提案本身未对投资人资格设限(区别于早期 Safe Harbor 的合格投资人要求),并向非合格投资人开放,但设有投资上限;退出金额亦不得超出本轮融资总额的 30%。

来源

初版:2026-09-10 | 最后更新: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