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中国台湾立法院于2026年6月30日三读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Virtual Asset Services Act),将加密监管从防制洗钱登记制升级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全面许可制
- 七类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VASP)须取得FSC牌照方可运营,现有8家完成洗钱防制声明的业者须在12个月内提交申请、21个月内取得许可
- 稳定币发行实行金管会+中央银行双重核准制,须维持100%足额储备、全额信托托管、定期审计,且禁止支付任何利息或收益
- 无证经营最高判处7年有期徒刑+1亿新台币罚金(约314万美元),市场操纵最高10年有期徒刑+2亿新台币罚金(约629万美元)
- 立法附带决议要求FSC在法案生效一年内提出加密衍生品开放规划,为加密对冲基金提供策略扩容的政策窗口
📑 文章目录
- 中国台湾《虚拟资产服务法》的核心变化是什么? — 从防制洗钱登记到全面许可制、七类VASP业务与存量业者转型时间表
- 稳定币监管框架 — 100%储备、破产隔离、双重核准机制及对加密基金稳定币敞口的影响
- 罚则体系与衍生品规划 — 刑期与罚金梯度、衍生品开放路线图对加密对冲基金的战略信号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基金合规团队原创。艾盈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专注加密基金架构与离岸合规。转载需授权。
2026年6月30日,中国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Virtual Asset Services Act),标志着台湾地区虚拟资产监管从单一的防制洗钱登记框架,正式跨入覆盖营运健全、市场秩序与投资人保护三大领域的全面许可制时代。对于已在或拟在亚太地区布局加密基金的管理人而言,这一法案不仅重塑了台湾本地VASP的合规路径,也为区域内的基金交易对手选择、稳定币敞口管理及衍生品策略规划提供了新的监管参照坐标。
中国台湾《虚拟资产服务法》的核心变化是什么?
从防制洗钱登记到全面许可制
在此次立法之前,中国台湾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仅依赖防制洗钱声明制度——业者完成登记、执行KYC与可疑交易申报即可运营,缺乏对营运健全性、市场行为及投资人保护的系统性规范。新通过的《虚拟资产服务法》将这一格局彻底改写: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成为全面许可的核准与监管机关,所有面向台湾居民开展加密资产买卖、托管、兑换、质押等业务的VASP,事前必须取得FSC核发的经营牌照(Crypto Briefing,2026年7月1日)。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仲豪表示:「该法的通过,意味着VASP监管框架将从单一防制洗钱视角,扩充至一整包含营运健全、市场秩序与投资人保护在内的完整体系。」(BigGo财经,2026年6月30日)
七类VASP业务与存量业者转型时间表
该法明确定义七类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兑换商、交易平台运营商、转移商、保管商、承销商、贷方,以及经主管机关认定的其他业务类型。业者可依自身需求同时申请多项业务经营,无数量限制。这一分类体系与欧盟MiCA框架下的CASP分类思路高度相似,为后续跨司法管辖区合规互认预留了制度接口。
对于已按旧制完成防制洗钱声明的8家存量VASP业者,法案设置了分层过渡期:
- 申请提交窗口:法案施行后12个月内须向FSC提交完整牌照申请材料
- 审核过渡期:最长21个月内须取得正式许可(必要时可延长3个月)
- 最终截止:最迟约2029年第一季前完成合规转型,否则须全面关停面向台湾居民的所有业务
对于考虑以台湾为亚太运营据点的加密基金管理人而言,33个月的转照窗口提供了相对充裕的合规准备期。但需注意,过渡期内仅允许”有限度经营”——具体经营范围的界定有待FSC后续9项授权子法明确。
稳定币监管:100%储备与破产隔离对加密基金敞口的影响
双重核准机制与储备资产托管
《虚拟资产服务法》对稳定币发行建立了亚洲最为严苛的准入与运营标准。任何在台湾发行稳定币的业者,须同时取得金管会核准和中央银行事先同意——这一”双重核准”门槛远超香港SFC当前对稳定币发行人的沙盒式监管路径(腾讯新闻,2026年7月1日)。
在运营层面,发行人的合规义务包括:
- 100%足额储备资产:储备金须为高流动性资产,全额交由台湾持牌本土金融机构单独信托托管
- 破产资产隔离:托管储备资产独立于发行企业普通清算资产,普通债权人无权追索,优先保障持币用户赎回权益——这一条款在亚洲稳定币立法中具有开创性意义
- 定期审计与信息披露:每季度及年度委托第三方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储备金专项审计,审计报告对外公示
- 利息禁令:严禁以利息、分红、理财收益等任何形式向持币用户发放增值回报,杜绝借稳定币变相开展吸储业务
加密基金稳定币敞口的合规再审
对于持有USDT、USDC等海外发行稳定币的加密基金,法案给出了明确的法律定性:金管会官员明确表示,USDT、USDC等美元稳定币属于在海外发行的虚拟资产,不属本法”在台湾发行之稳定币”范畴。然而,未来这些稳定币在台湾VASP平台上的上架、下架机制,将交由VASP公会审议后报金管会备查——这意味着加密基金在台交易对手可用的稳定币种类可能面临公会层面的筛选。
从亚太区域比较视角看,台湾的稳定币监管路径与香港金管局(HKMA)2024年提出的稳定币发行人沙盒制度、新加坡MAS 2023年稳定币监管框架共同构成了亚洲”储备足额+破产隔离”的监管共识。对于在多个司法管辖区配置稳定币敞口的加密基金,台湾法案的利息禁令尤其值得关注——若未来其他亚洲市场跟进,可能影响依赖稳定币收益策略的DeFi基金配置逻辑。
罚则体系与衍生品规划:加密对冲基金的机遇与挑战
三年至十年刑期与千万级罚金
《虚拟资产服务法》建立了梯度化罚则体系,违法成本在亚洲加密监管中位列前茅:
| 违法类型 | 刑期 | 罚金(新台币) | 罚金(约美元) |
|---|---|---|---|
| 无证经营VASP/违规发行稳定币 | 最高7年 | 最高1亿 | 约314万 |
| 市场欺诈/操纵(情节轻微) | 最高3年 | 1,000万至1亿 | 约31万至314万 |
| 市场欺诈/操纵(情节严重) | 最高10年 | 1,000万至2亿 | 约31万至629万 |
金管会官员强调:「过往防制洗钱框架下,交易层面的不当行为难以有效规范,该法填补了此一缺口,可有效遏止不公平行为,为交易人提供更多保障。」对于以台湾为募集地或投资目的地的加密基金,这一罚则框架将显著提升基金服务提供者(如托管人、交易所、经纪商)的合规运营门槛,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台湾交易对手时应将持牌状态作为尽职调查的核心指标。
衍生品开放路线图对加密对冲基金的战略信号
立法机构同步表决通过配套决议,要求FSC在法案生效一年内完成行业调研与风险评估,出具专项规划方案,研究逐步放开合规VASP经营加密货币期货、期权、永续合约等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金管会预计2028年第一季完成规划并对外征询意见。
这一政策方向对加密对冲基金具有三重战略意义:
- 交易对手扩容:若台湾本土持牌交易所获准提供永续合约等衍生品,加密基金在亚太区的合规交易对手池将显著扩大,降低对离岸非持牌平台的依赖
- 策略创新空间:双币理财、结构化产品等介于传统金融与加密原生之间的策略,可能在台湾率先获得监管认可
- 区域牌照套利窗口:在台湾衍生品框架明确的过渡期内,已在新加坡(MAS)或香港(SFC)持有相关牌照的基金管理人,可能享有先行者优势
币安(Binance)亚太区负责人SB Seker对该法给予高度评价,称其为「历史性的一步」,并指出「清晰的监管框架有助资本与企业的双向流动」(Crypto Briefing,2026年7月1日)。
常见问题(FAQ)
台湾VASP牌照对已在台湾运营的加密基金服务商有何直接影响?
已完成防制洗钱声明的8家存量VASP业者须在法案施行后12个月内提交牌照申请、21个月内取得正式许可,最迟2029年第一季前完成合规转型。过渡期内允许有限度经营,但具体范围有待FSC后续9项授权子法明确(预计2027年第一季底完成)。加密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台湾交易对手时,应将VASP的牌照申请进度纳入交易对手尽职调查(DD)流程,特别关注过渡期内无证经营的法律风险。
台湾的稳定币监管与香港、新加坡有何关键差异?
台湾《虚拟资产服务法》的稳定币框架在以下方面与香港、新加坡形成差异:①双重核准(金管会+中央银行)在亚洲尚无先例,香港HKMA采用沙盒式监管、新加坡MAS采用单层许可制;②破产资产隔离写入法律正文,优先保障持币用户赎回,制度刚性高于两地;③利息禁令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收益分发,这一规定在新加坡MAS框架中未明确、香港沙盒中也仅部分涉及。总体而言,台湾稳定币监管在消费者保护刚性上领先,但在发行人准入的灵活性上低于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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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Crypto Briefing — Taiwan passes crypto law, requires licenses for platforms(2026年7月1日)
- BigGo财经 — 台湾《虚拟资产服务法》三读通过(2026年6月30日)
- 腾讯新闻 — 台湾加密牌照制度正式立法落地(2026年7月1日)
初版日期:2026年7月1日 | 最后更新: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