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加拿大 Department of Finance(财政部) 于 2026 年 10 月 24 日在《加拿大公报》发布《Stablecoin Act(SCA)》配套法规草案,启动 60 天公开咨询,截止 2026 年 12 月 23 日。
  • 非审慎监管金融机构的稳定币发行方,须在发行前向 Bank of Canada(加拿大银行) 申请注册。
  • 草案要求 1:1 储备、持有人可在 3 个工作日内按面值赎回,赎回费用上限为赎回金额的 1%。
  • 明确禁止发行方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或收益(含通过第三方安排的间接收益),但与交易行为挂钩的奖励不受限。
  • 框架拟于 2027 年秋季与 SCA 同步生效,并与 US GENIUS Act、EU MiCA 形成跨境监管对齐。
📑 文章目录
  1. 事件概述 — 咨询时间表与草案核心义务
  2. 监管框架与跨境对齐 — SCA 衔接与 GENIUS / MiCA 差异
  3. 对基金管理人的含义 — 现金层选择与注册储备要求
  4. 哪些发行方需要现在就准备? — 适用范围与非银边界
  5.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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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24 日,加拿大财政部在《加拿大公报》Part I 刊登《Stablecoin Act》(SCA)配套法规草案,就非金融机构稳定币发行方的监管框架启动公众咨询。这是加拿大自 SCA 于 2026 年 3 月获皇家批准后,首次将稳定币发行注册、储备与赎回规则具体化。对于在加拿大配置资产或面向加拿大投资者的基金管理人而言,草案划定的注册门槛与收益红线,直接影响基金现金层工具的选择与合规边界。

事件概述

咨询主体与时间表

草案由 Department of Finance(财政部) 牵头制定、Bank of Canada(加拿大银行) 负责注册与监督。咨询期自 2026 年 10 月 24 日起 60 天,意见须于 2026 年 12 月 23 日 23:59 EST 前提交。草案依据《Stablecoin Act》第 93 条及《Retail Payment Activities Act》相关条款制定,拟于 2027 年秋季经总督会同行政局(Governor in Council)命令生效。

草案的核心义务

发行方须维持与流通量等值的储备资产,由合格托管机构持有并隔离;须建立、公布并遵循赎回政策,在 3 个工作日内按面值赎回且无最低赎回额;赎回费用上限为赎回金额的 1%。此外,发行方须建立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数据安全与恢复处置政策,并承担持续报告义务,相关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核证并附法律意见支持。

监管框架与跨境对齐

SCA 与支付监管衔接

SCA 明确排除受审慎监管的银行、信托、信贷联盟及外国金融机构,仅规制「非金融机构发行方」。这与 Bank of Canada 依《Retail Payment Activities Act》对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既有监督形成衔接——稳定币被视为一种须受联邦支付框架约束的支付功能,而非单纯的证券或存款。

与 US GENIUS Act、EU MiCA 的差异

草案在多处与 US GENIUS Act(2027 年 1 月 18 日生效)及 EU MiCA 对标:同样禁止发行方付息、要求 1:1 储备,但加拿大将「3 个工作日赎回 + 1% 费用上限」写得比 MiCA 的「无不当延迟(without undue delay)」更具体,同时又比 USDC、USDP 实际运行的操作 SLA 更宽松。向加拿大人(直接或间接)提供代币的外国非银主体同样落入框架,不因参考货币为加元或外币而区别对待。

对基金管理人的含义

现金层选择:稳定币 vs 代币化存款

对以 开曼ELP 或 香港OFC 架构持有加拿大资产的基金,现金管理需在两类工具间权衡:非银稳定币受 SCA 注册与收益禁令约束;而加拿大六大行探索的 代币化存款 属商业银行存款的链上形态,由银行依既有审慎框架发行,不受 SCA 规制。基金行政管理人(Fund Administrator)须就两类工具的存保属性、破产隔离与赎回时效分别建模,避免将两类工具的流动性假设混同。

注册与储备托管要求

草案要求发行方在申请中披露公司所有权、财务健康状况、代币技术信息及 SCA 合规证明,并持续提交经核证的合规报告。合格托管机构 须将储备资产隔离,确保发行方破产时储备不为其他债权人触及。对机构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尽调清单须在发行人注册状态之外,追加托管隔离与赎回 SLA 验证,并持续监控注册审批进度。

哪些发行方需要现在就准备?

适用范围与非银边界

框架适用于在加拿大境内及向加拿大人(直接或间接)提供法币锚定稳定币的国内外非金融机构发行方;仅在某单一省份内流通的代币不在其列。银行及受审慎监管机构可继续在既有框架下发行加元稳定币或 代币化存款。对于已发行的存量稳定币,SCA 生效后须在 30 天内提交注册申请,否则须停止发行——这意味着当前面向加拿大市场的非银发行方,应在 2027 年秋季前完成申请准备。

常见问题(FAQ)

这对现有基金有什么直接影响?

草案本身不直接规制基金,但通过现金层工具供给间接影响配置。持有非银稳定币作为隔夜现金的基金,需评估发行方能否在 2027 年秋季前完成 Bank of Canada 注册;若发行方退出或注册被拒,基金须将现金层切换至已注册稳定币或银行系 代币化存款。以离岸结构持有加拿大资产的基金,应提前在投资授权书中明确现金层工具的合格清单。

收益禁令是否影响交易型奖励?

不影响。草案仅禁止「与持有稳定币挂钩」的利息或收益,含通过第三方间接安排鼓励增持或长期持有者;但与交易、支付行为直接挂钩的奖励(如消费返现、商户返利)不在禁令之内。这与 US GENIUS Act 对「交易型支付」的逐案审查口径一致,也与加拿大 Web3 协会此前的意见征询立场相符。

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投资或财务建议;具体申请与合规安排以最新法规及监管机构官方口径为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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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初版日期:2026-10-27 | 最后更新:202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