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香港政府拟于2026年6月向立法会提交附带权益(Carried Interest)税制优化草案,将零税率适用范围从私募股权扩展至对冲基金、私募信贷、风投基金、家族办公室等全资产类别
  • 草案通过后,香港将成为亚洲首个对附带权益提供全面税务优惠的国际金融中心
  • 核心修订包括:扩大合资格人士定义至UFE例外基金的非持牌管理人、允许个人投资公司代雇员收取附带权益并享税务豁免
  • 改革与统一基金免税制度(UFE)、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税制同步推进,形成三套税制协同效应
  • 行业预计将引发大量对冲基金、私募信贷平台及家族办公室在港设立或迁册,合规门槛同步提升
📑 文章目录
  1. 改革背景与立法时间表 — 业界咨询、立法会讨论文件与6月立法预期
  2. 核心优化要点 — 合资格人士范围扩大、支付路径灵活性提升
  3. 全资产类别覆盖与UFE协同 — 对冲基金、私募信贷、家办均有望享受零税率
  4. 基金管理人的合规准备清单为何不容忽视?(问句H2) — 经济实质、治理设计、记录保存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基金合规团队原创。艾盈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专注加密基金架构与离岸合规。转载需授权。

香港资产管理行业即将迎来近十年来最重大的税务改革。2026年3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讨论文件,提出对附带权益(Carried Interest)税务宽减制度进行系统性优化;据市场最新消息,相关立法草案预计于本月(2026年6月)正式提交立法会审议。一旦通过,香港将成为亚洲首个对附带权益实施全面零税率覆盖的国际金融中心——覆盖范围从传统私募股权扩至对冲基金、私募信贷、风投基金乃至家族办公室。

1. 改革背景与立法时间表

1.1 现行制度的局限与业界呼声

香港自2022年起实施附带权益税务宽减制度,对合资格附带权益适用0%利得税税率,远优于标准利得税16.5%。然而,现行制度的适用范围被严格限制在私募股权领域,且资格标准被业界普遍评价为”繁重”——一位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直言现行法规”繁琐”(据百家号 2026-03-27 报道)。与此同时,新加坡和迪拜近年来大幅放宽了监管与税收框架,导致香港资产管理行业的委托、人才和平台持续向这些司法管辖区流失。

1.2 三步走:咨询、讨论与立法

改革进程清晰可分三步:

  • 2024年11月:香港政府启动业界咨询,KPMGPwC等四大会计师行分别发布税务快讯,预告体系性税制优化方向(KPMG Tax Alert #17, 2024-11;PwC HK Tax News, 2024Q4);
  • 2026年3月2日:香港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正式讨论文件,提出附带权益、统一基金免税制度(UFE)及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税制三套制度的全部优化细节(据安永EY税务快讯, 2026-04-10);
  • 2026年6月(本月):据IM投资洞见与委托6月1日报道,立法草案预计本月正式提交立法会审议。

2. 核心优化要点

2.1 合资格人士范围大幅扩大

根据立法会讨论文件,拟议修订将扩大”合资格人士”的定义,使其涵盖统一基金免税制度(UFE)下例外基金的非持牌基金经理。这意味着主权财富基金、退休基金、捐款基金以及符合条件的单一投资者基金(合资格投资价值≥2.4亿港元)的管理人,即使未持有SFC牌照,也可享受附带权益税务宽减。

这一调整对亚太区基金管理人尤为关键:此前,未持牌的海外基金推广人/投资顾问因无法满足”合资格人士”要求而被排除在税惠之外,改革后此类管理人将首次获得零税率通道。

2.2 支付路径灵活性:个人投资公司直接受益

立法会文件提出两项相关修订:

  • 取消具资格附带权益须”经合资格人士支付”的规定;
  • 明确税务豁免亦适用于个人投资公司代表合资格雇员收取附带权益的情况。

这一变化解决了实践中长期存在的薪酬架构难题——基金经理通过个人投资公司架构收取附带权益以进行资产保护与遗产规划,此前因支付路径限制而存在税务不确定性。改革后,此类安排将获得法律确定性。

3. 全资产类别覆盖与UFE协同

3.1 从”私募股权专属”到”全策略覆盖”

本次改革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附带权益零税率适用范围的全面扩张。据Ocorian于2026年4月2日发布的解读,拟议制度将覆盖以下资产类别和策略:

  • 对冲基金(含多空、市场中性、宏观策略)
  • 私募信贷平台
  • 风险投资基金
  • 多资产管理者
  • 单一家族办公室
  • 上市证券及衍生品
  • 现金及存款类策略

Ocorian 评论称,这一改革将使香港从”严格圈定在私募股权的激励制度”转变为”全球范围内最广泛的零税模式之一”(Ocorian, 2026-04-02)。

3.2 三套税制的协同效应

附带权益改革并非孤立推进。立法会讨论文件同时优化了统一基金免税制度(UFE)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税制,关键联动包括:

制度 核心优化 对附带权益的影响
UFE “基金”定义扩大至单一投资者基金(≥2.4亿港元);合资格投资扩大至贵金属及特定大宗商品;SPE全数免税(取消95%最低门槛) 附带权益的底层投资策略范围同步扩大
家族投资控权工具 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的投资工具纳入税惠框架 家办管理的基金所产生的附带权益有望享受零税率
附带权益 扩大合资格人士+灵活支付路径 直接降低对冲基金/私募信贷/VC基金架构的税务成本

4. 基金管理人的合规准备清单为何不容忽视?

4.1 税务优惠扩大,合规门槛同步提升

Ocorian 在其分析中强调,扩大税制优惠将伴随更高的监管预期。基金管理人须提前审视以下合规维度:

  • 经济实质:基金须在香港具备真正的决策与管理存在,而非纸面迁册;
  • 基金治理与监督:董事会/普通合伙人须建立独立的投资决策与合规监督机制;
  • 薪酬结构设计:须清晰区分绩效费(Carried Interest,零税率)与应税服务收入(管理费,标准利得税率),并保留充分文件证明;
  • 记录保存与合规监控:附带权益计算、分配与税务申报须全程可追溯。

4.2 与SFC牌照制度的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合资格人士范围的扩大并不意味监管要求的放松。对于持牌资产管理公司(Type 9牌照),SFC的牌照条件与持续合规义务(包括财务资源规则、客户资产保护、反洗钱/反恐融资)仍然适用。非持牌管理人虽可受益于税务宽减,但其投资管理活动仍受其他适用法规约束。

常见问题(FAQ)

附带权益零税率改革何时正式生效?

根据目前公布的立法时间表,相关草案预计于2026年6月提交立法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生效日期需以宪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考虑到草案已经历2024年11月至2026年3月的充分咨询与讨论,市场普遍预期法案有望在2026年下半年获得通过并公布生效日期。基金管理人应密切关注立法会官网及香港税务局后续公告。

现有基金是否需要重新架构才能享受新税惠?

取决于基金的具体结构。已在香港运营的OFC(开放式基金公司)LPF(有限合伙基金)结构,如附带权益条款、合资格人士定义与支付路径符合拟议修订要求,可能无需重大重组即可受益。但对于此前因资格限制而未纳入零税率框架的基金(如对冲基金、私募信贷基金),建议在立法通过后立即启动合规审查,重点确认薪酬结构文件、附带权益计算方式及UFE合规状态的衔接。过渡安排及祖父条款的具体内容,需待立法草案全文公布后方可判断。

相关阅读:香港LPF加密基金设立指南 | 香港OFC开放式基金公司架构详解 | 香港家族办公室税务宽减制度解读

来源

初版日期:2026-06-02 | 最后更新:202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