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第十二届区块链全球峰会(上海,2026-09-23)圆桌「数字货币:从支付到结算」指出,跨境结算的效率提升依赖数字人民币、代币化存款与稳定币三类工具的协同。
- 数字人民币 2.0 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启动,钱包余额成为商业银行负债并可计息,运营机构扩容至 22 家,负债属性由央行延伸至商业银行与支付机构。
- 代币化存款内生於传统银行体系,欧盟 MiCA 将其排除在加密资产监管之外,仍属银行存款;BIS Agorá 项目以批发型 CBDC 打通跨机构结算终局性。
- 资产端代币化同步加速:香港金管局(HKMA)年内上线 CMU 代币化债券平台,英美推进代币化国债作为合格抵押品,DTCC 探索美债上链。
- 对基金架构的启示在于「两链一桥」:支付链(e-CNY / 代币化存款)+ 资产链(债券代币化)+ 跨链桥,为 代币化基金份额与跨境 RWA 提供合规落地路径。
📑 文章目录
- 支付与结算的工具图谱 — 数字人民币、代币化存款与稳定币
- 结算终局性难题 — 链上即时与链下清算的断层
- 资产端代币化全景 — 从债券到基金
- 跨境贸易的物理凭证与网络效应
- 对基金架构的实操启示:两链一桥如何落地?
- 三类支付结算工具对比
本文由 Aiying 艾盈基金合规团队原创。艾盈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专注传统及加密基金架构与离岸合规。转载需授权。
2026 年 9 月 23 日,由万向区块链实验室主办的第十二届区块链全球峰会在上海落幕。在圆桌「数字货币:从支付到结算」中,HashKey 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巴晴担任主持,与海南君顾数科研究院院长单福、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英,围绕数字人民币、代币化存款与稳定币在跨境贸易结算中的角色展开讨论。从基金架构顾问的视角看,这场讨论的价值不只是在于政策解读,更在于它首次以「支付端—资产端」双线并进的框架,勾勒出代币化基金与跨境 RWA 的合规落地路径。本文将据此拆解三层结构,并为基金管理人提供可操作的架构判断。
1. 支付与结算的工具图谱:数字人民币、代币化存款与稳定币
1.1 数字人民币 2.0 的负债属性跃迁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PBOC)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民币管理服务体系和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行动方案》,新一代数字人民币计量框架、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启动。其核心变化在于:客户在商业银行钱包中的数字人民币,以账户为基础成为商业银行负债,由现金型 1.0 版迈入存款货币型 2.0 版,钱包余额可计息并纳入存款保险保障。运营机构由原有 10 家扩容至 22 家,新增 7 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与 5 家城市商业银行。截至 2025 年 11 月末,数字人民币累计交易 34.8 亿笔、金额 16.7 万亿元;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累计处理跨境支付 4,047 笔、折合人民币 3,872 亿元,其中数字人民币占比约 95.3%。跨境数字支付平台已升级为「数币达」(CBETS),支持境外参与方一点接入。
1.2 代币化存款的银行信用内核
赵英在讨论中强调,与稳定币相比,代币化存款最重要的特征是其内生於传统银行体系——自诞生起便处于受监管环境。从摩根大通将其作为单一银行内部结算工具,到美国 40 多家主要银行开展跨机构代币化存款支付结算,发展路径清晰。关键的法律定位是:欧盟 MiCA 不将代币化存款纳入加密资产监管范围,而是视为银行存款的一种新技术实现方式,仍须遵守传统银行监管规则。这意味着代币化存款的底层信用来自商业银行,而非 Web3 商业机构的信用,因而能更自然地与传统贸易融资场景对接。
1.3 稳定币的 Web3 信用底层
稳定币的底层是商业机构的信用,与代币化存款形成对照。圆桌并未否定稳定币的作用,而是指出其适用边界:在服务实体经济与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度」上,需要与其他工具协同。对基金管理人而言,这一区分具有实操意义——在构建跨境结算或流动性管理方案时,应依据对手方信用基础与监管归属,选择受银行体系托底的代币化存款,还是由商业机构发行的稳定币。
2. 结算终局性难题:链上即时与链下清算的断层
2.1 跨机构互信缺口
赵英指出,代币化存款的结算终局性问题,首先是一个信任机制问题。当代币化存款从 A 商业银行转移至 B 商业银行时,链上转移可瞬时完成,但两家银行之间仍存在链下债权请求权,需回到原有链下清算系统完成清算。本质原因是机构间的互认与互信尚未完全解决。这也是摩根大通等 40 多家银行与美国清算所(TCH)力图搭建「代币化存款—传统清算系统」连接架构的目标所在。
2.2 BIS Agorá 与达拉斯联储的三层架构
国际清算银行(BIS)的 Agorá 项目直接於央行侧发行批发型代币化 CBDC(wCBDC),从根本解决商业银行间代币化存款的互信问题,被视为终极方案。达拉斯联储近期研究将银行间账户代币化结构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每家银行发行自有代币化存款(如摩根大通),需跨链或双边结算;第二层为 20 多家美国银行拟在同一条链上发行统一代币;第三层则是直接在央行账户体系进行跨链链上记账(即 Agorá 方向)。理解这一分层,有助于基金管理人判断不同结算方案的终局性成熟度与法律确权风险。
3. 资产端代币化全景:从债券到基金
3.1 香港 CMU 代币化债券平台
巴晴在讨论中补充了香港的推进情况:香港《施政报告》与《首个五年规划》提出,金管局下辖的中央结算机构(CMU)将于今年内上线代币债券发行平台,鼓励更多海外发行人在平台上发行代币化债券;外汇基金票据亦将启动代币化;针对代币证券线上与链下法律确权是否一致的问题,近期将给出立法安排。香港金管局(HKMA)的债券专家小组中亦有 HashKey 参与。这些举措使香港成为亚洲资产端代币化的前沿。
3.2 英美代币化国债
在英国,代币化国债已可作为合格抵押品使用;美国 DTCC 近期推进美债上链并探索纳入抵押品范畴。新加坡的 Project Guardian 自 2022 年启动,至 2024 年已在金融机构中较广泛应用。这些信号共同指向一个趋势:底层资产为传统金融产品的代币化,正以「抵押品升级」的方式进入主流金融基础设施。
3.3 基金份额代币化的路径
对基金管理人而言,资产端代币化最直接的落点是代币化基金份额本身。以 Franklin Templeton 等机构将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上链为代表,基金单位可被视为一种可编程的证券型代币,在合规托管与转让环节提升效率。在亚洲,基金管理人可借助香港的 LPF(有限合伙基金)或 OFC(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结构,叠加代币化份额层,实现份额登记、转让与分配的链上化,但须以链下法律确权与线上记录一致为前提。链上份额转让的受让方必须完成 KYC 与 AML 审查,转让记录同步至份额登记处留存,以防止匿名地址间的非法流转。与此同时,基金行政服务机构需具备读取链上余额并与 NAV 系统对账的能力,这对传统基金管理人提出了升级运营基础设施的要求。托管与行政管理系统的改造周期通常在三个月至半年之间,基金发起人应在架构设计阶段即引入相关服务商,避免发行后才发现系统不兼容。
4. 跨境贸易的物理凭证与网络效应
4.1 提单与仓单的法律地位
单福提醒,当支付结算工具的法律地位与实时性提升后,传统商品与物权凭证的数字化法律地位成为配套难点。提单对应货物已装船运输环节,仓单对应货物仍在仓库或海外仓,二者环节不同;部分单据(如承运单)在部分国家法律地位已明确,但在中国仍有不明确之处。其援引「青山镍事件」说明:即便手持现货,若相应仓单未被交易所认可,交割仍可能无法完成。这意味着跨境 RWA 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物权凭证法律地位的统一问题。
4.2 梅特卡夫定律与货币全球化
讨论进一步引申出「网络效应」:货币、资产、身份、规则的可信化,必然向网络化、全球化演进。一种支付工具若仅在某家机构或某联盟范围内使用,本质上仍是私有网络;唯有被全球范围认可,方能真正服务跨境贸易结算。这一判断对基金架构的启示是:评估任何代币化结算或资产发行方案时,应优先考察其网络参与节点与互认范围,而非单一技术指标。由此出发,基金管理人在评估亚洲 RWA 项目时,应重点观察底层资产是否具备跨区域法律确权基础、代币发行平台是否接入主要托管与交易网络,以及清算是否获得至少一个主要司法辖区的司法确认。只有三者齐备,网络效应才具备转化为流动性溢价的前提。
5. 对基金架构的实操启示:两链一桥如何落地?
5.1 SPV 与代币化基金份额
对寻求发行代币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而言,「两链一桥」可具体化为:以香港 LPF 或开曼 ELP 作为 SPV 隔离底层资产,在资产链上发行代表基金份额的证券型代币,在支付链上以数字人民币 2.0 或代币化存款完成认购与赎回的实时清结算,跨链桥则负责资产链与支付链之间的价值与指令同步。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技术如何封装,SPV 的法律隔离、托管银行的合规保管与链下确权,仍是基金设立不可省略的基石。
5.2 QFLP 与跨境资金回流
在跨境 RWA 场景中,若底层资产位于境外而投资者来自中国内地,可经由 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通道实现资金合规回流与结汇。圆桌讨论凸显的「数字人民币出海—离岸沉淀—人民币计价资产」链条,恰与 QFLP 的跨境资金路径形成互补。基金管理人设计架构时,应将支付端(e-CNY / 代币化存款)、资产端(债券代币化 / 基金份额)与监管端(QFLP / 外汇管理)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而非割裂优化。
5.3 税务、托管与持续合规的运营闭环
无论采用何种代币化方案,基金托管、税务申报与外汇合规都是运营闭环不可省略的环节。代币化基金份额若在香港发行,通常由持牌受托人或行政服务机构管理名册,并由托管银行对法币与代币资产进行分账保管。税务层面,投资者需区分资本利得与利息/股息性质,代币转让的税务定性在多数辖区仍处于灰色地带,基金备忘录中必须明确以链下法律所有权为准。运营层面,建议建立独立的估值委员会,按日或按周对代币化资产进行公允定价,并保留链上与链下记录的一致性审计轨迹。对管理规模较小的基金而言,这一合规成本可能抵消代币化带来的效率收益,因此规模门槛与产品结构需在设立前进行压力测试。
6. 三类支付结算工具对比
| 对比维度 | 数字人民币 2.0 | 代币化存款 | 稳定币 |
|---|---|---|---|
| 信用基础 | 央行 + 商业银行负债 | 商业银行负债 | Web3 商业机构信用 |
| 监管归属 | 人民银行 / 存款保险 | 传统银行监管(MiCA 豁免加密资产) | 各国加密资产框架 |
| 是否计息 | 实名钱包余额可计息 | 依银行存款规则 | 部分收益型,监管分化 |
| 跨境适用 | mBridge / 数币达(CBETS) | 机构间互联,Agorá 探索 | 全球链上自由转移 |
| 结算终局性 | 央行双层架构保障 | 跨机构仍待链下清算 | 链上即时,法律确权参差 |
常见问题(FAQ)
数字人民币 2.0 与代币化存款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数字人民币 2.0 的钱包余额是商业银行负债、可计息并纳入存款保险,定位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存款货币形态;代币化存款则是银行在传统体系内发行的存款技术实现,MiCA 将其排除在加密资产监管之外。二者信用均来自银行体系,但前者是央行—商业银行双层架构的法定货币,后者是银行的存款创新。
代币化存款的结算终局性为何仍是难题?
跨机构转移时,链上代币化存款可瞬时完成,但两家银行之间仍存在链下债权请求权,需回归传统清算系统。BIS Agorá 以批发型 CBDC 从央行侧解决互信,被视为终极路径,但法律层面的终局性安排仍需各辖区立法配合。
香港的代币化债券平台对基金有何意义?
HKMA 的 CMU 代币化债券平台与外汇基金票据代币化,为基金提供了以代币化形式持有与抵押传统金融资产的基础设施。结合香港 LPF / OFC 结构,基金管理人可在合规框架内探索代币化基金单位与抵押品管理。
QFLP 在跨境 RWA 中扮演什么角色?
当底层资产位于境外、投资者来自内地时,QFLP 通道可实现资金合规回流与结汇,与数字人民币出海—离岸沉淀—人民币计价资产的链条互补,是跨境 RWA 架构中连接监管端与资产端的关键合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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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吴说区块链 / 万向区块链:万向峰会圆桌「数字货币:从支付到结算」(2026-10-09)
- 人民网:数字人民币迎来 2.0 版(2026-01-01 起计息)
- 证券时报:新增 12 家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城商行首次入局(2026-04-02)
初版日期:2026-10-09 | 最后更新:2026-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