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发布咨询文件 P015-2026,就修订《2019 年支付服务法》(PS Act)以落地稳定币监管框架征询意见,截止 2026 年 10 月 16 日。
- MAS-SCS 框架适用于在新加坡发行、锚定新元或任一 G10 货币的单一货币稳定币;仅持牌发行人可自称「MAS 受监管稳定币发行人」。
- 不符合框架的稳定币将被视为数字支付代币(DPT),适用 DPT 消费者保护限制(不得提供交易激励、不得提供融资与杠杆、不接受本地发行信用卡付款等)。
- 四项新增政策方向:允许新加坡与境外发行人联合发行、有限认可境外稳定币、禁止付息并要求压力测试与有序清退计划、发行前客户资金保障。
- 付息禁令使新加坡与美国 GENIUS Act、欧盟 MiCA 形成三地趋同——收益型需求被推向代币化基金而非支付型稳定币。
📑 文章目录
- 事件概述 — 咨询文件基本信息与 MAS-SCS 适用边界
- 四项新增政策方向 — 从「仅限本地发行」到有限跨境认可
- 这对加密基金的结算资产选择意味着什么? — 标签化分层与收益让位
- 常见问题(FAQ) — 适用范围与合规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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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新加坡把 2023 年就已定稿的稳定币政策正式送入立法程序,同时对其中一条最硬的限制做了松动——原先「必须完全在新加坡发行」的要求,现在开放到联合发行与有限境外认可。对以新加坡为运营基地的基金管理人,这份咨询文件决定了未来哪些稳定币可以进入基金的结算与出入金流程。
一、事件概述
1.1 咨询文件的基本信息
据 MAS 官方公告,该局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发布咨询文件,就修订《2019 年支付服务法》以实施新加坡稳定币监管框架征询公众意见(MAS 新闻稿,2026-09-01)。文件编号 P015-2026,起始日 2026 年 9 月 1 日,截止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23:59,并附「Annex C — 支付服务法修订草案」(MAS 咨询页,2026-09-01)。修订内容将明确稳定币发行人如何取得 MAS 监管资格,以及为支撑价值稳定与用户保护须满足的保障措施。
1.2 MAS-SCS 框架的适用边界
该框架适用于在新加坡发行、且锚定新元或任一 G10 货币价值的单一货币稳定币(SCS)。核心要求覆盖价值稳定、资本、按面值赎回与信息披露四个方面。
制度的执行机制是「标签」而非禁令:仅在框架下持牌的发行人可自称持牌 MAS 受监管稳定币发行人、并将其稳定币表述为「MAS 受监管稳定币」。不符合框架的稳定币不被禁止,但将按数字支付代币(DPT)处理,适用与 DPT 相同的消费者保护限制——包括须评估客户风险认知方可开通服务、不得提供交易激励、不得提供融资、保证金或杠杆交易、不接受本地发行信用卡付款等。
二、四项新增政策方向
2.1 联合发行与境外认可:对 2023 年立场的松动
MAS 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首次就 MAS-SCS 框架咨询,2023 年 8 月 15 日发布意见回应,当时的结论是合格稳定币须完全在新加坡发行。本次咨询直接修改了这一点,提出两个开口:其一,由新加坡发行人与境外发行人联合发行的稳定币,在风险获充分缓释的前提下可纳入框架并获得「MAS 受监管稳定币」标签;其二,考虑到稳定币的跨境批发用途,认可有限数量的、在可比境外监管框架下受监管的境外发行稳定币。
2.2 金融稳定与消费者保护加码
另两项方向是收紧。金融稳定层面,MAS 提出禁止对 MAS 受监管稳定币支付利息、要求开展压力测试、并要求发行人具备恢复与有序清退计划。消费者保护层面,拟施加与现有 PS Act 持牌人相类似的保障,包括对稳定币发行前已收到的客户款项予以保障。
MAS 副行政总裁(金融监管)Ho Hern Shin 在公告中表示:「MAS 拟议的立法修订将落实一个促进负责任金融创新的稳定币框架……在资产代币化日益普及的背景下,这一点尤为重要。可信且受良好监管的稳定币可在代币化金融市场中充当可靠的结算资产,同时缓释对用户与更广泛金融体系的风险。」
| 对比维度 | 新加坡 MAS-SCS(拟议) | 美国 GENIUS Act | 欧盟 MiCA(电子货币代币) |
|---|---|---|---|
| 向持有人付息 | 拟禁止 | 禁止 | 禁止 |
| 锚定货币范围 | 新元或任一 G10 货币 | 美元 | 欧盟成员国货币及其他法币 |
| 境外发行人认可 | 拟有限认可(批发用途) | 可比境外制度路径 | 第三国等价性有限 |
| 不合规代币处理 | 按 DPT 监管,不得使用标签 | 不得作为支付稳定币发行 | 不得在欧盟公开发售 |
| 清退安排 | 拟要求恢复与有序清退计划 | 有清算优先安排 | 要求赎回计划 |
三、这对加密基金的结算资产选择意味着什么?
3.1 结算资产将出现标签化分层
框架落地后,新加坡市场上的稳定币会被清晰分为两层:带 MAS 标签的受监管稳定币,与按 DPT 处理的其他稳定币。对以新加坡为基地、采用可变资本公司(VCC)等结构的基金管理人,这一分层会通过两条路径产生实际约束——一是交易对手与托管安排的内部准入名单需按标签重构;二是若基金通过持牌 DPT 服务商完成出入金,非标签稳定币在该通道上的可用性会受消费者保护限制的连带影响。
这一分层也与 MAS 自身的基础设施进程衔接。MAS 于 2025 年推出的 BLOOM 计划,正在测试以代币化银行负债与受监管稳定币完成的结算安排;2026 年 8 月 25 日,Visa 加入该计划并选定 Nium 开展受监管美元与欧元稳定币的结算试点,覆盖含周末与公共假日的七天结算(FinWire,2026-09-01)。批发结算场景正是本次境外认可开口所指向的用途。
3.2 收益需求被推向代币化基金
付息禁令使新加坡与美国 GENIUS Act、欧盟 MiCA 在同一问题上形成三地趋同:支付型稳定币不应在收益率上与银行存款竞争。其直接后果是,寻求收益的资金需转向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等产品,而非持有稳定币本身。对基金产品设计端,这实际上扩大了代币化基金份额在离岸与在岸市场的适用空间——稳定币负责结算,收益由持牌基金结构承载,两者的功能分工被监管固化。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二级分析将本次咨询解读为包含季度压力测试频率、以及要求发行人具备追踪、冻结或销毁涉非法活动代币的技术能力等更具体条款(Stablecoin Insider,2026-09-01)。MAS 官方公告本身仅表述为「要求开展压力测试」,具体频率与技术能力条款须以咨询文件正文及 Annex C 草案为准。
常见问题(FAQ)
非 MAS 受监管稳定币在新加坡是否被禁止使用?
不被禁止。此类稳定币将按数字支付代币(DPT)受监管,适用与 DPT 相同的消费者保护措施,但不得使用「MAS 受监管稳定币」表述,其发行人也不得自称持牌 MAS 受监管稳定币发行人。实务影响主要体现在分销与零售通道的限制上,而非持有本身的合法性。
该框架何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在何时开始准备?
咨询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23:59 截止,之后 MAS 需处理反馈并推进《2019 年支付服务法》的正式修订,公开信息未给出生效时点。建议基金管理人在咨询期内即完成两项工作:一是盘点现有出入金与结算路径中所用稳定币的发行主体与锚定货币,判断其在 MAS-SCS 框架下的归类;二是评估付息禁令对现有现金管理安排的影响,并就替代性收益结构(如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份额)预先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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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MAS 官方新闻稿 — MAS Consults on Legislative Amendments to Implement Stablecoin Regulatory Framework(2026-09-01)
- MAS 咨询文件 P015-2026 — Consultation on Proposed Amendments to the Payment Services Act 2019 for Stablecoins Regulation(含 Annex C 修订草案,2026-09-01)
- Finextra — Singapore central bank proposes legislative framework for stablecoins(2026-09-01)
- FinWire — Singapore proposes new stablecoin rules covering foreign issuers and interest(含 BLOOM 与 Visa/Nium 试点,2026-09-01)
- Stablecoin Insider — Singapore Opens Its Stablecoin Label to Foreign Issuers While Banning Interest(二级分析,2026-09-01)
初版日期:2026-09-01 | 最后更新:2026-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