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关注创新金融技术的当前趋势,包括一些司法管辖区对数字资产使用的增加,以及对监管需求的增长。我们的焦点是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和开曼群岛(Cayman)这三个英属领地。

 

当前的监管制度

 

百慕大是最早引入与发行“数字资产”和提供“数字资产业务”服务相关的特定行业法律和法规的司法管辖区之一。百慕大的制度规范了发行者和服务提供者的活动,而不是技术或数字资产本身。发行制度对涉及的代币类型不偏不倚,除非适用某种豁免,否则将相同的原则应用于所有发行者。对于数字资产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也采取了相同的方法,除了在评估数字资产业务许可的申请时,会应用比例原则。这意味着,虽然存在相同的要求,但治理、资本化和监督的水平取决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和复杂性。

 

对于数字资产的发行,发行者需要向百慕大货币管理局(BMA)申请发行许可。对于数字资产业务服务,服务提供商需要向BMA申请许可证。“数字资产业务”是指向公众提供以下任何或所有活动的业务:

 

  • 发行、销售或赎回虚拟币、代币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数字资产。
  • 作为使用数字资产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资金转账服务。
  • 作为数字资产交易所运营。
  • 提供数字资产信托服务。
  • 提供托管钱包服务。
  • 作为数字资产衍生品交易所提供商运营,以及
  • 作为数字资产服务供应商运营。

该制度还提供了三种不同等级的许可证,分别适用于处于测试(T类)、扩展(M类)和完全运营(F类)阶段的业务。

 

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都引入了自己的一套特定法规,以处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s)的法案形式处理数字资产,开曼群岛在2020年引入了其版本,而英属维尔京群岛则在2023年更近期引入。在这两个司法管辖区,如运营集中交易所或托管业务等活动都是被监管的活动,其他服务如交换和转让也是如此。开曼群岛还对虚拟资产的公开销售进行监管,而英属维尔京群岛则不进行监管。与百慕大一样,开曼群岛的制度对可能发行的代币类型持中立态度。

 

在开曼群岛提供虚拟资产服务,必须申请注册或许可证(在集中交易所和托管人的情况下),尽管许可证框架尚未引入,这意味着在许可证框架引入之前,所有企业都需要申请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所有希望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企业都需要作为VASP进行注册,尽管对交易所和托管人有类似的划分,他们必须提供额外的信息。任何在2023年2月1日制度引入前运营的英属维尔京群岛VASPs都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注册申请。只要他们这样做,就可以在申请处理期间继续运营。

 

 

过去18个月的显著趋势和变化

 

尽管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都有数字/虚拟资产制度,但在选择它们之间的项目类型上有明显的差异。尽管有这些早期的细微差别,我们在这三个司法管辖区中都看到了几个相似的趋势。在百慕大和开曼群岛,我们越来越多地与客户合作,进行涉及越来越复杂、新颖和创新的项目的注册和许可申请,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我们帮助大量的客户在7月31日的截止日期前申请注册。

 

伴随着2022年新闻中似乎无休止的负面加密事件,包括Terra Luna和FTX的影响,更不用说普遍的“加密冬天”,我们看到了市场和服务提供商的信心快速但短暂的丧失,这些服务提供商都在未受监管的司法管辖区运营。我们看到对受监管服务提供商的兴趣同时激增,并且服务提供商希望受到监管,并寻求获得声誉良好的许可证以证明这一点。另一个短暂但重要的趋势是,传统金融在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初的一部分时间内,不愿参与或甚至被看到参与数字/虚拟资产行业。随着一些企业在过去18个月的事件中表现出的韧性,以及一些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监管环境证明了有效和适当的监管能够减轻许多最近的业务失败所见的风险类型,这种立场似乎正在缓解。

 

随着对监管审查和确定性的关注度提高,无论是对提供商还是用户,我们看到了真实用例的业务项目对区块链技术的接受度增加,而且,随着足够的资金支持,他们正在寻求在那些不仅在数字/虚拟资产领域表现出韧性,而且在传统金融市场上具有信誉的司法管辖区中获得监管许可。这部分是由企业希望获得监管和法律确定性驱动的,但也因为人们越来越认为,为了与机构和传统的受监管的业务服务提供商进行交互,服务提供商需要通过声誉良好的监管展示自己的信誉。

 

市场正在成熟,我们现在看到越来越多的数字/虚拟资产业务团队由来自监管谱系两端的人士组成。技术编码人员和工程师仍然是项目的核心,往往是品牌或产品/服务提供背后的智囊团,但他们越来越多地得到了合规、银行、交易、结构化产品和基金经验丰富的人士的围绕和支持,这些人可以帮助引入并应用适当的公司治理、资本化和监管合规监督的原则。这表明来自传统业务线的人士对技术的接受和理解更加广泛,同时也表明行业对区块链技术给全球货币系统和金融市场,以及政治和消费者影响带来的风险的接受和理解增加。

 

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首批法律案件和全球各地采取的监管执行行动的结果,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行动跨越了多个司法管辖区。这为我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确定性和理解,了解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法规如何被解释和应用于数字/虚拟资产发行人和服务提供商。当这与增加的引入特定行业或修改现有法律和监管制度以治理该行业的司法管辖区的数量结合起来,我们看到了想要受监管的企业数量和寻求开发技术更传统用途的项目数量的激增。

 

在我们全球各地的办公室,我们看到了对数字/虚拟资产业务服务监管的询问类型和态度的变化。

 

还有一些地方可以在没有任何适用监管监督的情况下运营数字/虚拟资产业务,但随着全球对健全监管和风险缓解的需求和压力的增加,这个数量正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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