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曼昆律所的办公室,听到的比较高频的词汇就是虚拟货币量化交易。
当然不是我们律师在搞,而是有很多的客户来咨询。想来近期币圈利好消息不断,新鲜资金摁耐不住准备入场,各种卧虎藏龙的交易员们都开始摩拳擦掌准。上周红林律师有撰写文章一篇《虚拟货币量化交易,如何预防法律风险?》,和大家聊了搞币圈量化交易创业项目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给到了大家一些建议。
这篇文章就接着上次文章话题没有聊的内容,结合近期客户更细节的一些问题,和大家聊聊创业搞这个项目的风险防范。
搞量化交易的团队在国内注册公司能做吗?
先说答案,可以,但不建议。原因在于交易虚拟货币目前在国内属于国家不鼓励,但法律也不禁止的状态。而量化交易的本质是投资交易的工具或者说策略问题,用来辅助投资赚取收益,如果行为本身没问题,那通过技术的方式来提升行为本身的效率或者效益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只是个人搞搞量化交易,那谈不上什么经营性。但如果是以公司的方式来经营,还是建议设立个正规的公司,如果公司有一定的预算,这公司更建议放在海外,如中国香港或者新加坡。
技术团队人在国内,做量化交易可以吗?
先说答案:可以。但建议做好资产的分布式保管或存储,以免意外事件发生的资产损失风险。热钱包的话建议用多签,别让鸡蛋在一个篮子里头;冷钱包的话多买几个放在不同的地方,这东西他也不贵。
接受朋友的委托来做交易,可以吗?
先说答案,可以但不建议。按照现有虚拟货币的政策性文件来看,属于无效合同。如果你跟朋友因为这个事情有了纠纷,他拿着这份合同去法院起诉你,大概率是面临两种后果:(1)法院不予立案;(2)法院立案了,最终判决认定合同无效。至于投资款是否支持返还,这个得看具体案件的承办法官。但不管怎么样,这里头的原则还是比较清楚的:虚拟货币相关投资风险自担。
所以你会发现,最大的风险点其实是在于你跟投资人的关系相处的怎么样。也正因为此,我们才给到想做这块生意的朋友们如下两句话建议:不熟不合作,网络散户不合作;签好合同做好投资风险提示很重要。因为被维权或者报警的风险太高了,如果对方给的钱不多,真的犯不上。
接受他们委托承诺投资收益可以吗?
先说答案:不建议。虽然艺高人胆大,赚钱在你看来是大概率事件,但这无关乎你的商业收益。而是在一旦有了收益承诺,这性质多少就有点变了。理想情况下投资赚钱了大家分钱皆大欢喜,但如果分钱不均或者投资亏损,你的某个天使投资人反手一个非法集资的刑事控告直接就能把人给干蒙。所以:不建议这么干。
那你跟我说如果不签收益承诺对方就不委托你怎么办?我说这事律师也没法办。
给公司的职员约定工资发放用USTD等虚拟货币,可以吗?
先说答案,可以但不建议。因为中国劳动法说的工资得按照人民币来进行计算,你这发的USDT中国法律可不认,这东西是有财产性价值,但他还是不能当钱来用。因此如果你跟员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月薪1万人民币,但就是没发人民币而给了USDT,这不叫“发工资”。因此很容易出现员工离职谈判没整妥,反手一个未发工资来劳动仲裁你。且按照去年初官方泄露出来的关于虚拟货币案件审判指导意见中,也明确点名了因劳资纠纷而发生的请求支付案件,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搞量化交易如果赚钱了税应该怎么缴?
先说答案:目前我没听说过谁炒币赚钱了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说我要依法缴纳的。虽然按照税法关于所得税的征缴原理,这算是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利润部分的20%的所得税。但在中国现在对虚拟货币采取否定态势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好像也很难名正言顺的据此来征税。还记得去年下半年的某一天,北京某媒体的朋友撰写了一篇关于虚拟货币税务相关的文章,在网上传了起来,第二天就被相关部门约谈,文章下架了。
还有什么重要的合规建议?
切记一句话:不要收朋友的人民币来代为虚拟货币理财。主要原因有两个:(1)大额的资金难免要跟U商打交道,U商如果资金或者资产有风险,可能会连累到你;(2)投资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是虚拟货币和人民币,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不一致的,这个有点微妙红林律师就不展开讲了。
文章作者:刘红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