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最新版

香港單位信託
(Unit Trust) 完全指南

全面解析 Unit Trust:定義、優勢、設立路徑與合規要點

系統解析Unit Trust的法律架構、核心優勢、設立流程、成本結構與監管要求,為基金管理人、資產管理公司及家族辦公室提供專業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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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SFC認可基金
截至2025年12月

HK$2.28萬億

管理資產總額
+38.3% YoY

11只

虛擬資產ETF
市值約US$7億

15天

FASTrack審批
被動型基金快速通道

01/10

什麼是單位信託?

香港最主流的基金載體,一文讀懂其法律架構與運作機制

一句話解釋

單位信託 = 一種以「信託」法律結構包裝的基金產品
多位投資者將資金匯入同一信託架構,由持牌基金管理人制定並執行投資策略,由獨立受託人(通常為大型銀行)負責資產託管與監督。投資人持有的不是公司股份,而是信託的「單位」(Units)──這正是「單位信託」名稱的由來。

英文名:Unit Trust 法律基礎:普通法信託 監理:香港證監會(SFC)

三方治理架構

單位信託的核心特徵是三方分離-基金管理、資產託管、權益持有各司其職、互相制衡。

→ 制定並執行投資策略
持有SFC第9類牌照,負責基金的投資策略、日常營運及合規管理。
如:某資產管理公司

→ 獨立託管基金資產
必須是SFC認可的信託公司(通常是大型銀行),獨立保管基金資產,監督管理人。
如:匯豐、渣打、中銀國際

→ 持有信託單位
透過購買「單位」參與基金,享有基金收益,可依規則贖回。
機構投資者或零售投資者

核心特徵速覽

02/10

為什麼選香港 Unit Trust?

六大核心優勢,解析全球基金管理人選擇此載體的關鍵因素

Unit Trust 是全球最通用的基金結構之一,歐洲、澳洲、亞洲的投資人都很熟悉。國際分銷時,通路和投資者無需額外解釋。

Unit Trust 是香港唯一可以同時做零售公募和港交所ETF上市的成熟載體。 OFC也可以,但UT的市場接受度較高。

透過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MRF),UT基金可在內地分銷。 2025年MRF 2.0新規將銷售上限從50%放寬至80%。

UFE統一基金免稅制度涵蓋合資格交易利潤。無資本利得稅、無股利預扣稅,57個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SFC的UT Code經過數十年完善,規則清晰、可預期。 FASTrack快速審核頻道15個工作天內完成被動型基金核准。

香港自1978年開始認可公募基金,UT是最早、最成熟的載體。截至2025年底,SFC認可基金超1,041只。

1,041+

SFC認可基金
截至2025年12月

HK$2.28萬億

管理資產總額
+38.3% YoY

42只

MRF互認基金
截至2025年12月

11只

虛擬資產ETF
市值約US$7億

資料來源:SFC Quarterly Report (Oct-Dec 2025)

03/10

適合誰?典型應用場景

以下四類機構最適合採用 Unit Trust 架構

基金管理人

計劃在香港設立公募基金或ETF,並針對零售或機構投資者募款。

資產管理公司

已有投資策略和團隊,需要一個合規的基金載體來包裝產品。

家族辦公室

希望透過基金結構管理家族資產,實現稅務效率和資產保護。

海外基金管理人

希望進入香港市場或透過香港輻射亞太和內地市場。

五大典型产品场景

Unit Trust 可以承载多种基金产品,以下是最常见的五种:

04/10

怎麼做?設立全流程

從立項規劃到正式營運的完整路徑

設立時間軸

從專案啟動到獲得SFC認可,通常需要4-6個月。以下是四個關鍵階段:

  • 確定投資策略和目標市場
  • 選擇基金載體(UT/OFC/LPF)
  • 組成專業團隊(律師、審計師、受託人)
  • 制定專案時間表和預算

→ 產出:專案計畫書 + 團隊確認

  • 起草信託契據(Trust Deed)—基金的「憲法」
  • 編製基金說明書(Offering Document)
  • 準備產品資料概要(KFS)
  • 制定合規手冊和風險管理框架

→ 產出:全套法律文件

  • 提交SFC認可申請及全套文件
  • 回應SFC審查意見(通​​常2-3輪)
  • 修訂文件(如需要)
  • 獲得SFC認可函

→ 產出:SFC認可函

  • 開設基金銀行帳戶
  • 配置交易和估值系統
  • 完成首次認購安排
  • 正式開始營運

→ 產出:基金正式營運

SFC為符合資格的被動型基金提供FASTrack快速審核通道,承諾在15個工作天內完成核准。適用條件:

成本結構

以下為設立和運作一隻Unit Trust的完整成本結構:

費用項目 金額範圍 說明
法律費用 HK$500K – 1.5M 信託契據、說明書起草
SFC 認可申請費 HK$20,000 SFC 固定收費
受託人設立費 HK$100K – 300K 受託人初始設置
審計師設立費 HK$50K – 150K 初始審計安排
系統配置 HK$100K – 500K 交易、估值系統
其他專業費用 HK$50K – 200K 稅務、合規顧問
合計 HK$1M – 3M 視基金複雜度而定
費用項目 費率/金額 計算基礎
管理費 0.5% – 2.0% p.a. NAV
受託人/託管費 0.02% – 0.10% p.a. NAV
行政管理費 0.05% – 0.15% p.a. NAV
審計費 HK$150K – 500K 固定/半固定
法律顧問費 HK$100K – 300K 按需
SFC 年度費 HK$6,000 每只基金
合規監察費 HK$200K – 500K 固定/按需

成本結構

以下為設立和運作一隻Unit Trust的完整成本結構:

基金會律師

起草信託契據和說明書,處理SFC申請
💡 選擇有豐富SFC認可基金經驗的律所

受託人

保管基金資產,監督管理人合規
💡 優先選擇國際知名信託公司(如匯豐、渣打)

審計師

年度審計,確保財務報告合規
💡 選擇四大或有基金審計經驗的事務所

行政管理人

NAV計算、投資人登記、報告編制
💡 可由管理人自行或外包給專業機構

合規顧問

持續合規監控、SFC申報
💡 確保團隊熟悉UT Code最新要求

稅務顧問

UFE申請、跨境稅務規劃
💡 特別是涉及MRF或多司法管轄區投資時

05/10

真實案例研究

從三個標誌性案例看Unit Trust在不同場景下的實際應用

案例一

盈富基金(TraHK)— 亞洲最具代表性的ETF

HK$333億

IPO規模(亞洲最大之一)

25+年

持續營運歷史

Unit Trust

採用載體結構

背景: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香港政府動用外匯基金購入約HK$1,180億港股以穩定市場。危機過後,政府需有序退出持股,遂於1999年11月以Unit Trust形式設立盈富基金(TraHK),追蹤恆生指數,並透過IPO向公眾發售。

為何選擇Unit Trust:1999年時,OFC和LPF尚未推出,Unit Trust是香港唯一可用於設立公募基金的法律載體。更重要的是,信託結構下資產由獨立受託人(最初為道富銀行)持有,與政府和管理人的資產嚴格隔離,為這一具有特殊政治敏感性的項目提供了最高級別的資產保護和公眾信任。

後續發展:2022年管理人由道富環球變更為恆生投資管理;2025年受託人變更為匯豐機構信託服務。這兩次重大變更均在Unit Trust框架下順利完成,充分證明了信託結構在治理彈性和營運連續性方面的優勢。

核心啟示

Unit Trust結構經歷了25年以上的市場考驗,支持管理人和受託人的平穩更替,適合需要長期運作和高度公眾信任的基金產品。

案例二

虛擬資產現貨ETF — 創新產品的載體選擇

2024年4月30日,亞洲首批比特幣及以太幣現貨ETF在港交所上市。三家發行商選擇了不同的基金載體,為產業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同期對比樣本:

發行商 產品 載體結構 特點
華夏基金(China AMC) Bitcoin ETF(3042)+ Ether ETF(3046) OFC 採用傘型 OFC 架構,多子基金共享平台
博時 Hash Key Bitcoin ETF(3008)+ Ether ETF(3009) OFC 同樣採用 OFC 架構
嘉實基金(Harvest) Bitcoin ETF(3439)+ Ether ETF(3179) OFC 同樣採用 OFC 架構(Har vest Funds Series(Hong Kong)ETF OFC)

值得注意的是:三家發行人均選擇了OFC架構。這反映出OFC在新型資產類別(如虛擬資產)領域的彈性優勢。不過,這並不意味著UT不適用於虛擬資產-UT Code第十部分已明確規定了虛擬資產基金的監管框架,UT同樣可以發行虛擬資產ETF。

核心啟示

UT和OFC均可用於創新產品(如虛擬資產ETF),而載體選擇取決於發行商的特定需求和偏好。 OFC在此輪VA ETF中較受青睞,但UT的受託人獨立託管機制在虛擬資產領域同樣具有獨特的安全優勢。

案例三

MRF北向互認 — Unit Trust的跨國分銷優勢

42只

獲內地認可的香港基金

HK$886億

摩根資管MRF產品規模

80%

MRF 2.0銷售上限

¥964億

2026年1月單月北向資金

背景:2015年7月,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MRF)正式啟動,允許符合資格的香港基金在內地分銷(北向),反之亦然(南向)。這是Unit Trust最具戰略價值的應用場景之一。

市場格局:摩根資產管理(JPMorgan AM)憑藉其Unit Trust產品迅速佔據MRF市場主導地位,截至2025年11月,其MRF產品規模達HK$886.6億,佔市場份額約60%。匯豐投資管理以HK$374.8億位居第二。絕大多數獲準的北向MRF基金均採用Unit Trust結構。

MRF 2.0新機會:2025年1月1日起,MRF優化措施正式生效-銷售上限從AUM的50%放寬至80%,並允許基金委託給同集團的內地子公司進行投資管理。 2026年1月,內地投資者透過MRF北向購買香港基金的金額達到創紀錄的人民幣964億元,充分反映了政策優化後的市場需求釋放。

核心啟示

對於有意進入內地市場的基金管理人,Unit Trust是MRF北向互認的首選載體。 MRF 2.0的政策優化進一步增強了這條路徑的商業吸引力。

06/10

設立後營運指南

基金核准後的日常營運、合規義務與變更管理

獲得SFC認可僅是起點。基金的長期成功取決於高效率的日常營運、嚴格的合規管理和及時的變更處理。以下為基金管理人需要重點關注的營運事項。

日常營運事務

基金營運涉及多個參與者的協同配合,以下為核心營運流程:

NAV計算與公佈

根據基金持股的市場價格計算每單位資產淨值,並透過指定管道向投資者公佈。

責任方:行政管理人

申購與贖回處理

處理投資者的申購和贖回指示,確保資金結算和單位註冊準確無誤。

責任方:行政管理人 + 受託人

投資合規監控

即時監控投資組合是否符合UT Code的分散化要求(如單一發行人≤10%、借貸≤10%等)。

責任方:管理人 + 合規團隊

現金管理與結算

管理基金的現金流,確保交易結算、費用支付和分紅派發的及時性。

責任方:管理人 + 託管行

估值與定價

對基金持有的各類資產進行公允價值評估,特別是非上市證券和衍生性商品。

責任方:管理人 + 行政管理人

投資人溝通

發布月度基金概況(Factsheet)、投資者通訊,以及重大事項通知。

責任方:管理人

年度合規日曆

以下為基金營運中的關鍵合規節點,建議事先規劃:

頻率 合規事項 截止時間/要求 責任方
每日 NAV 計算與公布 每個交易日收市後 行政管理人
每日 投資限制合規檢查 交易前/交易後 管理人 + 合規團隊
每月 基金概況(Factsheet)發布 月末後 10 個工作日內 管理人
每季度 投資組合審查報告 季末後 管理人 + 受託人
每半年 中期財務報告 期末後 2 個月內 管理人 + 審計師
每年 經審計年度財務報告 財年結束後 4 個月內 管理人 + 審計師
每年 年度報告致持有人 財年結束後 4 個月內 管理人
每年 SFC 年度費繳納 HK$6,000/基金 管理人
每年 反洗錢/KYC 年度審查 年度 管理人 + 受託人
按需 重大變更通知 SFC 提前 21 個工作日 管理人

授權後變更管理

基金營運過程中,以下變更需要事先獲得SFC批准或通知SFC:

需SFC事先批准的變更

  • 變更基金管理人
  • 變更受託人/託管人
  • 變更投資目標或投資政策
  • 增加費用或收費
  • 變更基金名稱
  • 基金合併或終止
  • 信託契據的重大修訂

需提前通知SFC的變更

  • 變更審計師
  • 變更行政管理人
  • 變更分銷商安排
  • 更新基金說明書(非重大修訂)
  • 變更註冊地址
  • 負責人員(RO)變更
  • 其他非重大營運變更
07/10

監理與合規要點

核心監理規則、稅務安排與常見風險提示

設立和營運Unit Trust,需接受香港證監會(SFC)的全面監管。 SFC透過《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UT Code)對認可基金實施全面監管,其監管框架可歸納為三大核心要求:投資限制與分散化、資訊揭露與透明度、持續合規義務。

SFC 核心監理規則

以下為UT Code的關鍵監管規則:

UT Code對基金投資設定了嚴格的分散化要求,以防止過度集中風險:

限制類型 限額 通俗解釋
單一發行人集中度 ≤ NAV 的 10% 單一發行人投資占比不得超過 NAV 的 10%
同一集團集中度 ≤ NAV 的 20% 同一集團關聯投資合計不得超過 NAV 的 20%
衍生工具總敞口 ≤ NAV 的 100% 衍生工具總風險敞口不得超過 NAV 的 100%
借貸限制 ≤ NAV 的 10% 臨時借貸不得超過 NAV 的 10%

基金需準備並持續更新以下文件:

基金說明書

設立時 + 重大變更時更新
向投資者揭露的核心文件

產品資料概要(KFS)

設立時 + 重大變更時更新
關鍵資訊摘要,SFC規定格式

年度財務報告

每年
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半年度報告

每半年
未經審計的中期報告

獲得SFC認可後,基金需持續滿足以下要求:

合規事項 頻率 責任方
NAV 計算與公布 每個交易日 管理人/行政管理人
投資限制監控 持續 管理人 + 受託人
年度財務報告 每年(財年結束後 4 個月內) 管理人 + 審計師
SFC 年度費繳納 每年(HK$6,000/基金) 管理人
反洗錢/KYC 持續 管理人 + 受託人
重大變更通知 事件驅動 管理人

SFC於2025年10月啟動UT Code修訂公眾諮詢,擬修訂內容包括:允許零售基金使用替代方法管理衍生性工具、更新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加強貨幣市場基金要求。建議密切注意最終修訂結果。

稅務優勢

香港對基金會的稅務環境極具競爭力,這也是全球基金管理人選擇香港的重要原因:

0%

資本利得稅

0%

股利預扣稅

UFE

基金免稅制度

57

稅務協定(DTA)

8.25%

利得稅(首200萬)

UFE 統一基金免稅制度

符合資格的基金可享有利得稅豁免,涵蓋股票、債券、期貨等多種資產類別的交易利潤。核心條件:

風險與常見陷阱

以下為實務中常見的風險點及應對建議:

高風險

受託人選擇不當

選擇缺乏經驗或資格不足的受託人,可能導致資產保管風險和SFC審批延遲。

高風險

信託契據條款缺陷

契據條款不完善可能導致治理僵局、投資人權益受損或SFC核准延遲。

中風險

合規監控不足

未建立有效的投資限制監控系統,可能導致違規及SFC處罰。

中風險

低估營運成本

只關注設立成本,忽略持續營運的年度費用,導致基金營運困難。

08/10

UT vs OFC vs LPF 載體選型對比

香港三大基金載體的全面對比與決策參考

香港有三種主要的基金載體:單位信託(UT)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有限合夥基金(LPF)。它們各有優劣,選擇哪一種載體取決於基金策略、目標投資者和分銷需求。以下是關鍵維度的比較:

比較維度 單位信託(UT) OFC LPF
法律結構 信託(Trust Deed) 公司(SFO Part IVA) 有限合夥(LPF 條例)
法人資格 ❌ 無獨立法人 ✅ 有獨立法人 ✅ 有限合夥
監管機構 SFC SFC 公司註冊處(CR)
零售公募 ✅ 可以 ✅ 可以 ❌ 不可
ETF 上市 ✅ 可以 ✅ 可以 ❌ 不可
MRF 互認 ✅ 可以 ✅ 可以 ❌ 不可
私募基金 ✅ 可以 ✅ 可以 ✅ 可以
稅務豁免 UFE 適用 UFE + OFC 利潤豁免 UFE 適用
政府資助 ❌ 無 ✅ 最高 HK$30 萬(公募) ❌ 無
設立成本 HK$1–3M(較高) HK$0.8–2M(中等) HK$0.3–1M(較低)
設立時間 4–6 個月 3–5 個月 2–4 週
營運複雜度
國際認知度 ⭐⭐⭐ 最高 ⭐⭐ 中等 ⭐ 較低
註冊數量 主流載體 ~676 家 ~1,347 只

報名數量截至2025年底。 OFC和LPF資料來源:公司註冊處。

快速決策指南

根據業務需求,選擇最適合的載體:

選 Unit Trust

如果您需要…

最適合:零售公募、ETF、跨境分銷

選 OFC

如果您需要…

最適合:傘型基金、成本敏感型

選 LPF

如果您需要…

最適合:私募基金、家庭辦公室

09/10

常見問題

客戶最常問的8個問題

最大的差異在於法律架構:Unit Trust 是基於信託法設立,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由受託人持有資產;OFC 基於公司法設立,有獨立法人資格,由董事會治理。在功能上,兩者都可以做零售公募和ETF,但 UT 的國際認知度更高,OFC 可以享受政府資助計劃(公募OFC最高HK$30萬,私募OFC最高HK$15萬)。

從專案啟動到獲得SFC認可,通常需要4-6個月。其中前期規劃4-6週、文件擬定6-8週、SFC核准8-12週、營運啟動2-4週。如果是被動型基金(如指數基金、ETF),可以走FASTrack快速通道,SFC承諾15個工作天內完成核准。

一次性設立成本通常在HK$1-3M之間(主要是法律費用)。年度營運成本取決於基金規模,小型基金約HK$2-5M/年。建議初始募集規模不低於US$50M,以確保營運可持續。

可以。 SFC已於2024年核准虛擬資產現貨ETF,截至2025年12月已有11隻VA ETF獲批,總市值約US$7億。另外還有9隻代幣化零售產品。投資虛擬資產需遵守UT Code第十部分的特別規定。

可以,透過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MRF)。截至2025年12月,已有42檔香港基金獲內地認可。 2025年1月起MRF 2.0新規生效,銷售上限從50%放寬至80%,大幅提升了跨國分銷的吸引力。

主要優點:UFE統一基金免稅制度(合資格交易利潤免利得稅)、無資本利得稅、無股利預扣稅、57個避免雙重課稅協定(DTA)。香港的屬地稅原則意味著離岸投資收益不納入香港稅網。

受託人必須是SFC認可的信託公司。建議優先考慮:國際知名度和信譽、香港基金受託經驗、資產保管能力、合規監督能力、系統和技術支援。主要受託人包括匯豐、渣打、中銀國際等。實務中,受託人通常要求基金AUM不低於一定門檻(如US$20-50M)。

AIYING提供一站式基金架構服務:載體選用諮詢(UT/OFC/LPF)、SFC認可申請全程協助、信託契據和說明書起草協調、受託人和服務商推薦、持續合規支持、跨境分銷規劃(MRF/QDII等)。從前期諮詢到基金落地運營,提供全程專業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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